
產的業聯盟——可行,但是,必須處理好機構設置問題,理清利益分配。
1平臺優勢:可以利用平臺的各種資源(尤其是資質)更加快速的進入市場;同時,在這個平臺上,信息將會更加匯集,個成員對于市場的反映也將加快。以及其他方面。
2但是,這個平臺必須處理好以下關系,否則難以維系;
A、決策的表決機制的設立(按照資本多數決或人數比例,還是其他?),這個程序定了就要制度化,寫入章程;對應設置對于破壞制度的懲罰機制,要體現強制力。
B、各成員在內部的資源如何共享?比如,同一個項目,2家公司或更多都可以做并且都愿意做的時候,如何平衡?又如,在平衡后,給以A公司投標,但是,由于A公司自身沒有管理好,結果失敗,而其他成員公司的情況是可以中標的,這也是需要處理和明確的。
C、平臺內的資金管理,要實現高度的制度化,不可過重依靠同學情感。同學情感固然重要,但是,這存在嚴重缺陷,不能排出這個缺陷在關鍵時刻暴露出來,造成致命傷害。到時,傷害的不僅是這個組織,還有曾經的感情。
D、利益的分配也是要高度的制度化,成員通過后就堅定執行,違反者,要處罰甚至開除。
E、是否要設立“有進有出”的機制。比如,現在一起開拓的成員以后不適應或是不愿意了,如何退出?以后有新的成員愿意加入,是否吸收?如何吸收?
F、如何通過機制設立來穩固平臺的長久性。因為,我們要考慮,今天同意這個方案的人,可能明天或者下一年在公司的地位或是權力發生了改變,那么,這種不確定性如何規避?若是民營企業老板本身,這個問題也存在,但是,不大,他自己有更多的自主權。而問題就在于,是否所有參與者都能如此呢?就算是民營企業的總經理,還是一個老板(董事長)?這些問題都需要認真處理。
對于這個問題的基本立場:可行。但是,必須經過嚴格論證和高度的制度保證,同時,要著重理清利益關系,這是一切問題的根本,一定要正視。不是說講了利益就否認了同學情誼,我們要實現的是利益和情緣的長久發展。
第二個問題我贊同其他同學意見,只是在補充一點;就是有必要建立一個資源共享網絡平臺,將成員做得好的方式方法或者工法(在適當的時候)進行分享。那都是實戰的結果(當然,也不排除在資源公開過程中會遇到阻力,具體阻力的原因不再詳解)。總體來講,縱使有很多問題,但是,資源共享的學習平臺還是可以考慮。
本人學識淺薄,經驗不足,妄加評論,實在有所偏頗。但求講明自己所想,以求各位同學更加注意過程中的問題。諸多不當,還請指教與見諒!謝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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